行为分析中心总则
第1条 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所(以下简称脑所)行为分析中心所有仪器设备由专人专管,开放服务,目前免费使用。行为分析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致力于脑所科学家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2条 行为分析中心所有仪器采用登记预约制,在熟知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由管理人员考核通过后,才可独自使用仪器。
行为分析中心情况简介
第3条 行为分析中心围绕脑所研究方向,以脑科学基础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为目标,促进脑所的科学家与医院临床医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推动基础科学与临床医学的深度融合,在临床问题的驱动下开展重大脑疾病相关生物诊断、新药靶点发现以及新治疗仪器设备研发等方面的研究。
行为分析中心工作人员与职责
第4条 人员队伍建设
行为分析中心主任1名、实验室管理员1名,实验室助理研究员1名,实验室技术人员2名,2020届博士后1名。
第5条 人员职责
行为分析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平台主任负责整个行为分析中心平台的科研建设、平台运行以及人员管理;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维护、人员考勤和经费管理;实验室助理研究员负责协助平台主任开展科研设计、技术研发;实验室技术人员协助科研人员及博士后实验以及对平台服务项目进行培训和检测;实验室博士后完成博士后课题。
行为分析中心服务项目
第6条 推进临床医院与脑所PI实验室和辅助中心的合作,建立合作关系以及寻找共同兴趣点。组织脑疾病临床讲座,邀请国内神经科精神科专家开展疾病专题讲座与讨论,促成基础与临床的实质性合作。
第7条 与脑所PI和辅助中心主任交流,讨论临床转化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8条 为脑所PI和各辅助中心提供以小鼠为主的行为检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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